6.1氮气IG-100气体灭火系统的保护区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其设计应符合GB50116的要求,并应选择灵敏度高的火灾探测器。
6.2使用自动控制起动方式时,应根据安全疏散保护区的要求,规定喷淋不超过30s;在正常情况下,在无人看护区域内,可采取无延迟喷淋。
6.3灭火剂设计浓度或实际使用浓度超过无毒反应浓度(NOAEL浓度)的保护区,应设置手动和自动控制的转换器。当人员进入保护区时,灭火系统应转换为手动控制模式;当人员离开时,应恢复到自动控制模式。保护区内外应设置手动、自动控制状态的显示装置。
6.4自动控制装置在收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后才能启动。手动控制装置和手动和自动转换装置应设置在保护区疏散出口外,安装高度为中心点,距地面1.5m。机械应急操作装置应设置在储瓶间或保护区疏散出口外,便于操作。
6.5N氮IG-100气体灭火系统的运行和控制,应该包括开闭器、通风设备和消防阀门的联动操作和控制。
6.6设置防火控制室的场所,各防火分区的有关资料应传送到消防控制室。
6.7氮气IG-100气体灭火系统的电源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在使用空气源时,系统应操作控制所要求的压力和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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